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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企政策 - 奖励多多~市、区多个项目可申报

目 录 1深圳市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实施主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倒计时5天(截至4月30日)项目一首次在深就业补贴项目(免申即享项目)补贴标准(...

i企政策 - 奖励多多~市、区多个项目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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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企政策 - 奖励多多~市、区多个项目可申报



1

深圳市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

实施主体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倒计时

5天(截至4月30日)

项目一

首次在深就业补贴项目(免申即享项目)

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最高30万元。本项补贴可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叠加享受。

(2)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初次就业补贴。本项补贴可与基层就业补贴叠加享受。

补贴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2)在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企业新招用首次在深就业员工(须于招用当月参保并正常缴费),且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以失业保险为准)满3个月。

(3)新招用员工在深无历史参保记录(特定工伤、职业伤害、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除外)。

项目二

春节返岗交通补助项目

扶持标准

按照实际返岗人数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每家最高40万元

申请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2)2023年1月至2月期间,为非深户籍返岗员工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以失业保险为准)。

(3)2023年2月5日前,非深户籍在职员工返岗人数达500人以上。


2

2023年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第一批)

实施主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倒计时

5天(截至4月30日)

扶持标准

(1)扶持范围:对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所有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省内市外的市菜篮子种养基地及省内市外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投保的水稻、水稻制种、马铃薯、普通玉米/甜玉米、花生、甘蔗、岭南水果、茶叶、露地蔬菜、大棚蔬菜、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奶牛、肉鸡、肉鸡批发价格、肉鸭、蛋鸡等保险。

(2)扶持标准:在承保机构接受投保人投保后,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事后给予补贴。

申报条件

(1)承保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已承保深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

②在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深圳市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录”内。

③满足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资质要求。

(2)承保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①不符合《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22〕5号)要求的。

②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或多头申请市财政性资金补贴的。

③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2023年深圳市瞪羚品牌认定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商务局

倒计时

11天(截至5月6日17:00)

扶持标准

事后奖励,对入选“瞪羚品牌”的品牌所属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每个品牌仅限奖励一次。每个领域认定品牌数量不超过当年总认定数量的20%。

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

①成立时间10年以内,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和餐饮业(H62)”。

②属于消费电子、时尚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家装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汽车汽配、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消费品企业,不包括品牌代理机构。

③同一企业或同一企业集团只能申报一个品牌,该品牌上一个完整年度的销售额/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

④已取得所申报品牌的商标权,且不存在权属争议。

⑤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申报企业须具备一定的品牌运营能力、市场影响能力、管理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专项条件如下:

①消费电子、黄金珠宝、汽车汽配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5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下;时尚服饰、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家装家居、工艺美术、音像器材、文化创意、体育旅游等领域企业上一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需在30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

②持续经营三年或三年以上,近三个完整年度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

③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新三板及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且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

注: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4

2023年龙岗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项目(第一批)

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天(截至4月26日)

扶持标准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3)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4)须以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无任何固定资产等其他抵押。

(5)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6)知识产权抵押给担保机构的,需明确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并出具担保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7)贷款不可用于企业经营以外的用途,如购置房产等。


5

2023年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天(截至4月26日)

扶持标准

(1)按不超过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部分的50%且不高于上级立项部门资助资金的20%,对国家、省、市级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对已获得龙岗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在通过结题验收后下一年提出扶持申请,已获资助的部分,不予重复扶持。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立项扶持。

(3)获上级立项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


6

2023年龙岗区科技类社会组织运营扶持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天(截至4月26日)

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其中,上一年度获得5A级社会组织评估认证的,一次性给予额外5万元奖励补助。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民政部门登记一年以上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3)业务主管单位为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科协)。

(4)主要开展专业技术创新服务。

(5)拥有会员单位50个以上(限社会团体)。

(6)上一年度有5个以上区内服务案例。

(7)服务案例数量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为准。


7

2023年龙岗区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项目(第一批)

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天(截至4月26日)

扶持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2)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3)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4)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奖励。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3)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龙岗区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各级赛事及深创赛海外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以获奖公告或通知为准)提出扶持申请。

(4)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


8

2023年南山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2天(截至4月27日18:00)

扶持标准

对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满一年且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按考核等级给予资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资助40万元,“良好”的资助2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线下入驻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满一年且申报时仍在线下入驻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服务考核需为“优秀”或“良好”。


9

2023年龙岗区集成电路专项扶持(第一批)

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3天(截至4月28日)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系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单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以下同此)获市级IP或EDA设计工具软件购买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②近两年获得市级流片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③近两年获得市级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

④上一年(指“上一年度”)在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企业2020年、2021年年度发生费用未获得过原区级集成电路扶持。

(4)同一项目已获得原区级集成电路扶持的,不再给予市级配套补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获得以上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项目一

购买IP及EDA软件补助项目

扶持标准

(1)对近两年获市级IP或EDA设计工具软件购买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市级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250万元补助。

(2)以上级扶持名单及拨款经费到账凭证为准。

项目二

流片补助项目

扶持标准

(1)对近两年获得市级流片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参加MPW(多项目晶圆)项目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市级资助资金的20%,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

(2)对近两年获得市级流片支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市级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250万元补助。

(3)以上级扶持名单及拨款经费到账凭证为准。

项目三

EDA设计工具研发补助项目

扶持标准

(1)对近两年获得市级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市级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2)以上级扶持名单及拨款经费到账凭证为准。

项目四

测试验证分析补助项目

扶持标准

(1)对在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验证分析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发生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2)以区科技创新局核定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0

2023年龙华区协同创新平台立项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9天(截至5月4日18:00)

扶持标准

(1)按不超过平台建设已投入(不含土地成本等)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协同创新平台不超过3家。

(2)支持协同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等产业协同创新活动,对取得技术领先成果并与3家以上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给予项目服务收入的2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1)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须是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长期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它具有创新能力的法人机构。

(2)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要有整合产学研合作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且已经设立了至少1家市级以上创新载体(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等)。

(3)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须联合相关行业领域内不少于1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主体,以明确的产业需求为导向,围绕特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合作。发起单位之间应当有良好的科研、产业合作与交流基础,能对外开放并发挥行业带动和辐射作用。发起单位(含牵头发起单位,下同)中,至少包括1家企业及1家高校或科研机构。

(4)协同创新平台定位清晰,建设内容明确,发起单位能够为组建协同创新平台提供资金保障、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产学研合作等配套条件。

(5)协同创新平台应当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架构、体制机制合理,运作效率良好,同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6)协同创新平台须面向区内外相关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服务共性需求,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协同创新活动。

(7)协同创新平台应当配备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的协同创新平台主任1名;拥有2名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3年以上的技术带头人;拥有全职岗位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少于3人)。协同创新平台主任由依托单位(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发起单位)聘任,在区协同创新平台全职工作,且不得兼任其它协同创新平台、区级创新载体主任或科研带头人。

(8)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同创新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同创新平台的牵头发起单位、发起单位及平台自身需符合以上(1)-(7)规定的相应条件。


11

2023年度南山区国家创新载体配套支持计划项目

实施主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倒计时

12天(截至5月7日18:00)

扶持标准

对上年度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项目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每家单位奖励20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主体上年度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项目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


|END|


“深i企”指导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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