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G6031次列车缓缓驶入深圳北站。车门打开后,从9号车厢到13号车厢,袁某勇、林某等102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下车。
注册成立多家公司,租用繁华商业区高档写字楼,低门槛招聘电话和网络销售人员,以帮忙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为幌子,收取至少1988元不等的手续费。短短数月,一个200余人的贷款诈骗集团诈骗金额5000余万元,12000多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今年8月9日,龙岗警方接事主徐某娇报案,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贷款。通过电话交流后,嫌疑人添加了事主微信,让事主下载“微粒贷”APP,并要求交8088元手续费,她在该APP的贷款额度就会有较大提升。事主通过扫描对方发来的微信二维码转账8088元人民币后,对方又让事主添加该公司技术老师微信,称该公司技术老师会教事主后续操作流程。添加后,该公司技术老师又让事主添加另一个微信,后便一直不予回复。事主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经过长达四个多月的精心经营,龙岗警方对该犯罪集团作案特点、作案手法、侵害对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判分析,逐渐摸清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人员信息等,并策划组织了这次抓捕行动。12月17日9时30分许,一声令下,龙岗警方280余名警力在湖南长沙、江西宜春两城4个窝点同时开展收网行动。
检查235台作案用电脑、359部作案用手机,3000多页笔录,消耗20多组墨盒,检查36万条电子数据……统一收网后,参战警力及时固定证据,连夜审讯嫌疑人。经审讯,嫌疑人袁某勇、林某对组织人员开展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介绍,这个犯罪集团由主要犯罪嫌疑人袁某勇(男,32岁,湖南新化人,总负责人)、林某(女,20岁,江西上饶人,负责人)、陈某(女,23岁,湖南新化人,总监)、曾某丹(女,20岁,湖南衡阳人,财务负责人)、李某枚(女,30岁,湖南新化县人,财务)、昌某松(男,27岁,湖南桃江人,财务)、孙某惠 (男,33岁,湖南新化人,总经理)等7人为首,以注册成立的湖南一指红网络科技公司等单位作为掩护实施贷款诈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犯罪集团首先通过购买全国各地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取潜在贷款对象作为侵害目标。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会收取贷款额度一定比例的提额手续费,最低手续费1988元。为了逃避打击,该犯罪集团不定期变换公司名称、办公地点,以防止受害人找上门或被公安机关发现。集团成立短短数月,平均每天诈骗50人,诈骗金额人均4000余元,一个月进账达600万元。(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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