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继广州、深圳等地齐出新政后,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惠州迅速跟进落实“认房不认贷”。8月31日惠州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
就在刚刚,继广州、深圳等地齐出新政后,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惠州迅速跟进落实“认房不认贷”。
8月31日惠州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官宣惠州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惠州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该政策自9月1日0时起施行。此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名词解释:认房不认贷
认房不认贷,即不论是否曾经有过贷款,只要目前名下没有房产,均可以按首套按揭贷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来源:惠州头条APP、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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