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近日发布通知,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深圳市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近日发布通知,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深圳市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该政策基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并得到市政府的批准。
根据新政策,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只要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名下没有成套住房,无论之前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将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意味着,即使是之前已经购买了一套住房的居民,在再次购买住房时也可以享受首套住房的贷款条件,包括更低的利率和更宽松的还款期限,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购房机会和经济支持。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居民的住房改善。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实施,将减轻部分居民在购房过程中的经济压力,鼓励更多人购买自己的住房,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同时,该政策也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深圳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通过出台这一住房信贷政策,为居民提供更好的购房环境和条件,进一步推动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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