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图片来源网络,侵删)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23〕5号)。其中提出,居民家庭...
澎湃财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23〕5号)。其中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在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以上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上一篇:重磅!东莞官宣:“认房不认贷”
下一篇:东莞官宣“认房不认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