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信,资产千万老板银行贷款引发的牢狱之灾!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吴鑫、官文艳报道:2016年12月14日南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南城县信用合作联社报案:洪某于2014年在南城农村信用联社贷款2300万元,利息只给至2015年6月,这一年多来南城县信用联社多次联系洪某,洪某电话不接,音讯全无。
接到报案后,南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从海量的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侦查员发现洪某提供给南城农村信用联社用于抵押贷款的上海市宝山区万达广场七间写字楼购买合同均系伪造,洪某将合同中原每平米单价2万元修改成每平米4万多元,使得该房产总价值从1800万元变成3600万元,从而顺利从银行骗取贷款2300万元。
因犯罪嫌疑人洪某申请贷款提交的合同涉嫌伪造且未依法偿还贷款,南城县公安局于2017年3月8日以骗取贷款罪将其上网通缉。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若被骗贷款不能及时追回,将给南城农村信用联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办案民警先后五次到宜黄洪某中给其家属作思想工作,但均未取得实效,然而民警并没有放弃。
201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办案民警再次找到洪某家属,向其家属宣传《通告》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相关政策,通过民警不懈努力,最终洪某于2019年10月8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3年12初其向银行提供伪造贷款资料,编造贷款用于购买山林经营权证书,并于2014年1月从银行贷款2300万元,这笔贷款大部分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后因资金短缺才东窗事发。
今年以来,南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紧紧围绕“创新侦查破案机制、提升打击犯罪成效”为总体目标,以“防范风险,护航发展”为工作主线,全力以赴开展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切实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并努力构建以防为主,打防并举的长效机制,推进南城县经济秩序健康稳定发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以上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